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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专员信箱

全校师生:

督导专员信箱是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2﹝11﹞号)要求,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督导专员作用,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办学治校育人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是密切联系师生的重要渠道。真诚地欢迎全校师生通过督导专员信箱对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落实党委、政府教育工作部署的情况。

2、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行为,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规范选用使用教材、依法依规组织招生考试、加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学校发展规划、招生、考试、收费退费、人事安排、资产财务管理、收费标准调整、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以及学校重要改革、重大资金资产动向、政府扶持资金使用、安全稳定、学生资助、教师待遇等方面的情况。

4、学校依法参加年检、财务审计等专项检查及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是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备案账户管理、实习、教师队伍、学生资助、校企合作、考证培训、教学管理、教材选用使用、师德师风建设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行为是否规范、合法。 对您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处理。